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、律师事务所、评级机构等招标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11-06

一、招标概况

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长江水务”)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。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》及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》,长江水务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、律师事务所、评级机构。

二、招标内容

长江水务2024年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、律师事务所、评级机构,三者组成联合体投标,主承销商不超过2家,律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不能超过1家。发行费用在每次实际发行后以实际规模、期限支付。

三、投标人资格
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。
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
3、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。

4、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业务资质。

5、本项目仅接受债券主承销商、律师事务所、评级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,各方需在投标前就协作分工和承销份额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。

四、投标文件内容

(一)联合体组成。

债券注册发行项目的主承销商、律师事务所、评级机构介绍等。

(二)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债务融资相关资质证明等文件。

(三)费率

联合体按照年化费率合计报价,且不接受浮动报价。

(四)注册发行方案。

债券注册发行方案设计、申报时间安排、时间节点控制、后续服务承诺等。

五、评审机制

长江水务将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》,将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,最终确定中标机构。

六、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

投标文件一式五份(正本1份,副本4份),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,面交或邮寄给招标联络人,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,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2日,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。

七、保密义务

未经同意或授权,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、使用、复制本公告和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。

八、注意事项

1、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;

2、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;

3、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以公告人解释为准;

4、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、法规影响本次招标工作,否则一经查实,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。

九、招标工作联络方式

招标联络人:朱华卿       联系电话:0514-82980012

业务咨询联络人:毕金旭   联系电话:0514-82980045

递交或邮寄地址:扬州市文汇东路249号

 

 

联系我们